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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法院多举措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15日

  各县市区法院多举措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工作举措,延伸服务功能,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芝罘区法院:一是加强威慑,依法惩戒打击。对欺诈消费者、设置消费陷阱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惩治制假售假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行为,对覆盖面广、性质恶劣、涉及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严格缓、免刑适用。近3年来,依法审结生产销售病死鸡、病死猪以及在食品中添加工业盐等涉食品安全案件13件,依法审结涉16名被告人的销售假药案,维护了市场秩序平稳有序发展。对涉案企业,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对涉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赔偿案件,及时与金融部门沟通,依法冻结、查封、划拨款项,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协作,实现多元化解。与消协、工商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全年召开座谈会3次,加强诉调对接力度,通过自行和解、消协调解、人民调解等多种方式,加大消费维权纠纷的调解力度,诉前分流比例达到79%。针对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消费侵权纠纷,抽调业务水平较高、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成立消费者权益纠纷合议庭,邀请消协工作人员协助调解,尽量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力求及时高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7年以来,该院审结涉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40件,其中调解结案36件。三是加强普法,注重宣传引导。维权活动与法制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借助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院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用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积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梳理总结消费维权纠纷中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政务网站等平台,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和消费风险警示。综合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情况及案件审理的矛盾焦点,向商家、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促使树立质量意识、诚信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消费侵权案件。去年以来,该院开展相关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自媒体平台上发布相关案件信息80余条。

  福山区法院:一是探索机制,提高案件质效。在立案、审理、执行等环节为消费者开通绿色通道,通过快速立案登记、诉讼引导、立案调解等措施,方便消费者维权。建立快速审理机制,针对消费者维权案件争议标的较小、案情简单的特点,充分运用简易程序,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速裁速决。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合议庭,选拔工作丰富经验的优秀法官负责案件审理,提升案件审理的专业性、规范性,多角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7年以来,审结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9件,无一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二是重视调解,搭建维权平台。遵循调解优先的原则,采取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调解,建立消费者维权诉调对接机制,联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及时调解消费者维权纠纷,有序开展司法确认工作,实现消费者快速、便捷、低成本维权。健全法院与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针对涉消费纠纷领域的法律适用、专业知识、产品安全风险等情况,及时通报交流相关信息或发出司法建议。2017年以来,调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5件,调解率76.7%。三是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开展法官“说法”活动,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向相关商家、企业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其诚信经营。加强与新闻媒体、协会组织的信息沟通,多路径向消费者宣传法律知识,释明救济途径与程序,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营造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2017年以来,组织干警深入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次,向相关协会组织、媒体等报送典型案例、宣传报道稿件等8篇。

  牟平区法院:一是完善消费维权多元化纠纷处理机制。建立消费者维权快速通道,整合法院、区消费者投诉服务中心资源,分别设立消费维权接待窗口和消费维权调解工作室,实现消费维权确认、调解、立案、审判无缝对接,确保消费维权案件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答复,消费者诉讼办理时限缩短50%。设立消费者权益纠纷合议庭,抽调1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和2名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陪审员,组建专业合议庭,共同参与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审理,并对部分复杂案件进行定期回访,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案件质效。2017年以来,我院共审结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37件,无一投诉、改发案件。二是完善消费维权有序化沟通协调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法院、区消费者投诉服务中心交流对接平台,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判,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消费维权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组织双向培训交流,定期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到消费者投诉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指导、司法确认、诉讼引导培训,组织庭审观摩;邀请消费者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就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的方法和经验进行讲解交流,提升诉调对接效率和彼此业务能力。2017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5次,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及庭审观摩7次,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完善消费维权常态化普法宣教机制。送法进社区,与区消费者投诉服务中心联合,在8个社区设立法律咨询台,解答消费者维权相关法律问题,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举办消费维权志愿活动,发动志愿者为社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上门咨询服务,营造全民普法学法的良好氛围。通过电视台、报纸、微信等平台,选取4起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进行全覆盖、无缝隙宣传,以案释法,通过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向消费者和经营者传播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商家的诚信守法意识。

  开发区法院:一是调解优先,打造诉调对接解决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解前置原则,引导和鼓励诉讼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的当场出具调解书;案件审理过程中,采用圆桌调解、专业调解员调解等温情解决方式,减小双方对立情绪,力促案结事了;在执行过程中,从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缓解矛盾纠结点,寻求心理平衡点,确保调解协议得到实际履行。二是快审快结,打造维权利民工作机制。针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做到快审、快结,减少消费者维权成本;针对有充分理由证明自身合法消费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因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减、缓、免交政策,帮助弱势群体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救济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司法宣传,打造全方位法制教育平台。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帮助消费者预防化解网购风险;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日等节点,组织法官深入社区、企业、商场等场所,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免费向群众发放法律知识手册等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知识。2016以来,共组织送法活动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教育群众4000余人次。(据以上法院报送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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