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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法院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乡村振兴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24日

  蓬莱市法院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乡村振兴

  2017年以来,蓬莱市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基层平安综治、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一是依法妥善审理涉农案件。该院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2017年以来,受理各类涉农纠纷案件425件,妥善处理了一大批涉及农村产权保护、农资买卖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等的新类型案件,其中,农资买卖合同纠纷结案标的超过100万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该院在审理涉农案件过程中,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依法办案,讲究办案策略和方式方法,尤其是对有信访隐患的涉农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努力实现涉农案件审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是诉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基层人民法庭与基层政权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协调联动,积极吸收基层组织和村民自治力量参与纠纷调解,形成推进乡村治理的整体合力,2017年以来,该院指导3处基层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案件230余起。同时,强化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对于已达成调解协议,需要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及时依法予以确认;对于需要法院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持的,及时指派人员进行指导,截至目前,该院司法确认涉农调解协议158起,为15名农民提供法律支持与援助。

  三是认真落实司法便民举措。开通农民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起诉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及时办理立案送达手续,尽量做到当日立案、当日排期,及时审理、及时结案;对路途较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到田间地头和矛盾纠纷发生地,就地开庭审理,就地化解矛盾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困难的农村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尽量减轻当事人诉累,保证农民群众不因诉讼而耽误生产和生活。2017年以来,该院开展上门立案5起,上门开庭36起,减缓免交诉讼费10余万元,帮助126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70万元。

  四是营造守法尚德社会氛围。该院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强化以案说法,在家事纠纷、邻里纠纷等案件的处理中,注重通过讲法说理等方式引导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传承互爱互敬的家庭美德和守望相助的相邻美德;活化宣传方式,定期开展专题法律咨询活动,选取优秀裁判、典型案例,通过制作法治宣传专栏、发放法治宣传材料、悬挂法律横幅标语等方式,选择重点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农民法治意识。截至目前,该院开展涉农法律宣传10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为300多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据蓬莱法院报送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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