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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晚报】“借锅”起争执,一村民被“气死” 法院:自身疾病是猝死主因,另一方需合理补偿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借用锅具起争端,争执后不久一方猝死,另一方是否要担责。近日,牟平法院调解了一起因“借锅”导致一方突发脑出血死亡的索赔案件,将文明、和谐、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始终,成功化解了邻里矛盾。

借用锅具起争端致一方猝死

  年末杀年猪是农村的传统习俗。2022年腊月小年前后,老张(化名)张罗了几个亲朋好友帮忙杀猪。处理猪下水时家里锅不够用,老张想起平常关系一直不错的邻居老李(化名)院内有一口不常用的大锅,遂让帮工人员小刘(化名)到老李家中借锅。

  正值午后,老李家院门没锁,小刘打着招呼进到院中,见老李在屋内午睡未醒,老李的老伴不在家,于是未惊动老李便将其院中放置的大锅拿走,在老张家门前立灶开煮。老李睡醒后出门发现自家大锅被用,遂上前质问。小刘做了解释,但老李仍很生气,认为“怎么能不经允许便随便动用别人的东西”。老李越说越上火,上前用力将盛满热水的大锅掀翻在地。之后老李又从家中拿出了铁锹,要冲到老张家,被众人制止。小刘将大锅送还给老李,但是老李嫌弃大锅被弄脏了,又把大锅从家里拿出去,要求老张和小刘等将锅清理干净,原样返还。在此期间老李情绪一直很激动,之后不久即在家中突发脑出血死亡。

  事发后,老李家属认为,老张未经允许拿锅处理猪下水的行为导致了老李的死亡,应对老李死亡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因此将老张告上法庭。

  老张拒绝赔偿,认为自己没有实施任何侵权行为,帮工小刘在没有惊动老李午休的情况下拿走锅也完全符合村里正常的邻里交往习惯,且在借锅与争吵的整个过程中,自己没有与老李有任何言语交流,更未有过肢体接触,在整个事件中没有任何过错,在得知老李出事后,自己还积极帮助抢救并拨打报警电话。

  法院向公安机关调取的录像显示,老李在大街上发泄情绪,并将正在使用的盛满热水的大锅掀翻,在此过程中老张没有出现。另根据老李家属提供的病历,老李既往有高血压病史,而老张对此并不知情。

自身疾病是猝死主因

  本案争议焦点为老张对老李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借锅的行为与老李死亡之间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通过公安机关提供的视频录像以及法庭审理笔录可以看出,老李因锅被使用而情绪激动,在大街上有争吵行为。其次,根据医院的死亡医学证明(诊断)书记载,老李系突发脑出血猝死,且发病时间与争吵时间间隔很短,可以确认老张借锅的行为导致本身有高血压等严重老年病史的老李情绪激烈,与老李的死亡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老张虽行为有过错,但其目的不存在恶意,且在老李言行激烈的过程中也没有加深对老李的刺激,本身不具有侵害老李生命的故意。老李死亡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其自身疾病,老李自知自己存在既往高血压病史,在日常生活中应该避免情绪激动,对死亡后果,老李自身也存在过错。

法官耐心调解止纷争

  本案中,老张和老李一直是关系很好的邻里,因此在人际往来中“模糊”了界限。秉持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宗旨,承办法官多次从法理与情理的角度调解引导。

  “事故的发生出于意外,老张在主观上没有过错,让他全额赔偿在法律上难以得到支持。”承办法官安抚老李家属的过程中,详尽解释了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老李确实是因你借锅处理猪下水的行为气愤后死亡,这里存在因果关系,补偿是对死者家属的心理安慰。”承办法官同时规劝老张做出合理补偿。终于,老李家属和老张同意彼此各退一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老张一次性补偿老李家属30000元,同时也为自己的过失诚恳致歉,得到了老李家属的谅解。此次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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