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7次集体学习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18日

  7月17日上午,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3年第7次集中学习研讨,集体学习《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成功路径》《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内容。党组书记、院长于晓东主持并讲话。部分班子成员谈了学习体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剑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建办主任王晓亮列席旁听。

  

  会议强调,一是要强化理论武装。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领会两篇文章的重要内容和丰富内涵,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和推进法治建设等相关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要深化从严治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要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率先垂范,严于自律,严格要求,坚决杜绝“好人主义”和“宽松软”问题,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大转变突破提升活动,切实推动干警纪律作风能力不断提升。三是要发挥职能作用。聚焦“抓实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做好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四是要做好结合文章。强化学以致用的本领,认真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准备预热工作,聚焦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坚持品牌引领,强化“握手烟和”诉源治理、“法护航·益企行”司法助企、“法护民心·廉守正义”廉洁文化等品牌建设,以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关闭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电话:立案(0535)6676002 信访(0535)6250847 纪检监督(0535)6676110 邮编:264000

版权所有: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