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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院在全省法院第六届典型性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得表彰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2月30日

  我市法院在全省法院第六届典型性案例

  评选活动中获得表彰

  为总结裁判经验,统一司法尺度,发挥典型性案例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全省法院第六届典型性案例评选活动,并对获奖作者和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我市法院共有两篇论文获奖,其中,中院纪华伦《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诉原南京市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获一等奖,尹鹏亮《杨英伦诉烟台市莱山区海洋与渔业局未履行行政协议案》获三等奖。受到表彰的个人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撰写更多具有示范性的典型案例,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要进一步增强对典型性案例撰写和评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推动全市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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