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9号)
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7年1月25日决定江敦斌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特此公告。
2017年1月25日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电话:立案(0535)6676002 信访(0535)6250847 纪检监督(0535)6676110 邮编:264000
版权所有: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