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 ||
7月25日,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并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晓东主持会议并讲话。中院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重大举措和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在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一是要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完善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思路理念和机制方法变革,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二是要坚持以党的绝对领导统领司法改革。不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探索创新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路径,积极能动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三是要坚持以法治保障全面深化改革。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就是法院工作大局”的理念,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四是要坚持以变革创新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作为检验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重要标准,全面深入推进“四大变革”“两项活动”,统筹做好诉源治理、提质增效、府院联动等重点工作,不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和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一体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五是要坚持以有力组织领导保障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周密制定学习计划,院庭长要带头学,各部门各支部要主动深入学,积极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业余自学等多种形式研深悟透全会精神,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推动全会精神在全市法院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
||
|
||
【关闭】 | ||
|
||
|
||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电话:立案(0535)6676002 信访(0535)6250847 纪检监督(0535)6676110 邮编:264000
版权所有: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