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中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党建工作调度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01日

  10月22日,中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党建工作调度会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张跃华,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金延洛,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王新良,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前,与会人员赴烟台市检察院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参观学习。返回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王新良主持会议,12个党支部书记分别围绕本支部党史学习教育和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

20211026172547188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闫江峰对第三季度党史学习教育和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总结,通报了党史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检查情况,分析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第四季度党史学习教育和机关党建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211026172547363

20211026172547121

  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金延洛对支部建设工作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地理清工作思路。要把“抓党建、带队建”作为总体工作思路,发挥支部模范带头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带动支部所属干警常态化地抓好各项工作。二是要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支部“自选动作”要有自身的亮点特色,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此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20211026172547724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张跃华就进一步抓好党建工作,促进年底全院、部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始终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建设,首先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树牢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要坚定信念理直气壮抓党建。要树牢政治意识,要深刻把握政治机关属性,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到全党服从中央,下级服从上级,做到令行禁止。要有底线思维,要引导党员干警讲党性、牢记初心使命,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坚持严字当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注重做好“四个结合”。要把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业务融为一体,实现党建与审判业务的深度融合。要与审判执行工作做好结合。要围绕中心抓好党建工作,让党建工作和支部建设始终向中心任务聚焦,坚持中心任务、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要与工作职责做好结合。既要提高抓党建工作的能力素质,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做机关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又要团结带领党员干警完成好工作任务,把支部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要与支部特色做好结合。要结合审判团队建设、服务窗口建设和重大案件审理,积极探索法院党建工作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抓好“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亮点”工作,进一步擦亮每个支部自己的品牌、亮点、特色,创建“最佳服务窗口”“最佳审判团队”“最佳结案标兵”等,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一批党建创新的“金方案”。要与薄弱环节整改做好结合。要从我们支部的建设和工作的薄弱环节入手,持之以恒加以认真解决,破解难题。三是要更加突出加强队伍建设。党建工作的落脚点,就是“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抓党建带队伍,队伍建设是关键。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坚持党建和业务“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始终把抓好队伍建设作为党支部的首要职责,发挥好党支部的凝聚力、组织力、战斗力,营造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和浓厚氛围。党支部书记要发挥“头雁”作用。要发挥表率作用,冲锋在前,以境界提升激发干事热情,以作风改进提升执行效能,在各项工作中“打头阵、当先锋、上层次”。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坚决做到不触底线、不碰红线。要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严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作为一种习惯、一种修养。

20211026172547897

  最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王新良强调:一是要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要通过参观见学、讨论交流和研究工作,为我们大家圆满完成全年度党建和各项工作任务理理思路、总结经验、研究措施、明确方向。会后各支部书记要把会议的精神,传达给支部各个委员以及其他党员,切实抓好落实。二是要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要抓好会议研究问题的整改,进一步规范我们支部的工作,争取做到整改一次提升一次,最终使各个支部的建设水平得到提升。三是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临近年底,结案压力大,工作任务很繁重,要按照会上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抓好落实。


关闭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电话:立案(0535)6676002 信访(0535)6250847 纪检监督(0535)6676110 邮编:264000

版权所有: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