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专业机构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18日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新增专业机构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审查并上传各地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专家库、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信息资料的通知》(法明传[2018]46号)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告新增专业机构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烟台辖区内新增专业机构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工作,凡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服从人民法院监管,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各类专业机构均可进行注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注册机构范围

(一)在烟台辖区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应鉴定资质的各类专业机构;

(二)原则上不批准分支机构的注册申请,但可以独立出具鉴定报告的分支机构除外;

(三)遵循“属地”原则,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本辖区机构新增注册申请,不接受辖区外机构注册申请。基层法院不接受机构注册申请。

二、申请注册方法

依法成立的各类专业机构根据自愿原则,登陆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s://www.rmfysszc.gov.cn)进行注册。凡未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的,无法通过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系统承接鉴定业务。

专业机构上传信息时,应按平台要求及提示上传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认证认可证书)、人员执业(或注册)资格等详实信息及资料,需要审批或备案才能执业的专业机构,应当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分支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上传具备独立出具鉴定报告资质的证明材料。

信息上传完成后应在审核日志中选择“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审核法院。

各专业机构应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填报、故意隐瞒等情形,将取消注册资格。  

三、申请注册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专业机构随时可以网上申请注册,不限定截止日期。

四、其他相关事项

各专业机构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及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我院技术室联系。联系人:赵倩,电话:0535-6676120。 张晓妍,电话:0535-6676113。

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山东-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公示栏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ytzy.sdcourt.gov.cn/)首页-司法服务-机构名册-新增机构注册公告栏目和公正烟台在线微信公众号。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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