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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民法院报65个民商事案例裁判要旨汇总(五)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27日

2022年人民法院报65个民商事案例裁判要旨汇总(五)

21.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其他担保人主张追偿的认定

裁判要旨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如存在其他连带共同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其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因赔偿责任在本质上不同于担保责任,故不予支持。

22.享有约定合同解除权但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的后果认定

裁判要旨守约方在因对方违约享有约定合同解除权后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行使的,视为自愿弃权,不得再行主张约定解除权。

23.监管人实际控制质押财产才能认定动态监管质押设立

裁判要旨在“动态质押+第三人监管”交易模式中,只有监管人对质押财产拥有足够的控制力,能够有效排除出质人等对质押财产进行随意占有、支配和处分,方可认定动态质押监管达到了设立质权的条件。对此,需结合合同约定、监管义务履行、监管结果等因素作综合判定。

24.信托受益权质押的效力认定

裁判要旨信托受益权质押因无法定的登记机构而未能进行登记,不具有物权效力。债权人请求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就信托受益权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不予支持,但债权人有权以信托受益权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价款作为一般债权人受偿。

25.公司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

裁判要旨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除非存在无须公司机关决议就可以担保的例外情形,债权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应对提供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审查。

来源:民事法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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