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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民法院报65个民商事案例裁判要旨汇总(八)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08日

2022年人民法院报65个民商事案例裁判要旨汇总(八)

36.显著轻微违约对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裁判要旨当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约定的解除事由发生时,应从违约方的过错程度、违约行为形态和后果等方面,并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解除权行使方式等审查违约程度是否属于显著轻微。违约行为显著轻微的,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对合同解除权予以适当限制。

37.预付式消费合同的单方违约消费者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裁判要旨预付式消费合同中,在出现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时,单方违约的消费者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第二款请求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范围包括经营者的预期收益。

38.智能电视生产者应提示产品含有开机广告并设置一键关闭功能

裁判要旨智能电视生产者也是开机广告的经营者,有义务通过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产品含有开机广告,并告知能否一键关闭,否则会降低用户观看电视的体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为维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提起公益诉讼要求智能电视生产者设置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的,应予支持。

39.网购二手商品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认定

裁判要旨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二手商品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应同时审查二手商品本身的性质,以及经营者是否单独取得了消费者的明确同意。经营者仅通过商品详情页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不足以认定获得了消费者的确认。二手商品是否完好,应以商品是否因消费者原因而存在明显的价值贬损为判断标准。

40.消费者可请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者十倍赔偿

裁判要旨经营者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进口食品,误导消费者判断,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同时经营者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构成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依法向其主张十倍价款赔偿金。

来源:民事法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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