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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民法院报65个民商事案例裁判要旨汇总(十二)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2022年人民法院报65个民商事案例裁判要旨汇总(十二)

56.“直播带货”名义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如何担责

裁判要旨商品经营者通过网络直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名义经营者、实际经营者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惩罚性赔偿。

57.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的股东责任

裁判要旨股东不得滥用其出资期限利益以恶意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股东在明知公司对外负债且无力清偿的情况下恶意转让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到位的风险,其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不应受到法律保护。

58.当事人缺乏其他救济途径向法院起诉的处理

裁判要旨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仲裁条款,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对案件不予受理而向法院起诉的,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院应予受理,并进行实质处理。

59.执行回转的条件认定

裁判要旨原案原告在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法院撤销后死亡,因其继承人放弃继承诉讼权利,法院依法裁定终结诉讼,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回转的,应予受理。在此情形下,执行回转的被申请人为原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法院可直接执行其遗产。

60.智能机器人直播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判定

裁判要旨网络直播中整体模仿他人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智能产品设计且未增添新创意,明显损害相对方竞争利益的,如果该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专有权侵权行为,也不属于市场混淆行为,则可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认定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来源:民事法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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