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博山法院民二庭到博山农商银行开展法治讲座。
民二庭副庭长刘艳玲围绕《民法典》施行后有关保证合同法律规定的新变化、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方式认定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现场解答银行工作人员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法官助理王子君围绕案件起诉、主体及诉求、案件送达等程序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讲解。
下一步,博山法院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金融机构司法需求,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推进金融纠纷源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