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博山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六次集体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上级法院关于调查研究的各项要求,围绕“深化调查研究 推动解决发展难题”进行研讨交流。3名党组成员作口头研讨交流,其他党组成员作书面研讨交流。党组书记、院长姜冰主持并讲话。第七青年理论学习小组2名代表列席旁听。
会议指出,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如何通过调查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如何通过研究找准并解决问题,是需要深入思考和实践的重大课题。
调查研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和问题意识,深入企业、乡镇、村居,深入矛盾纠纷发生一线,在看到真矛盾、查清真问题、辨明真纠纷、解决真问题的过程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树牢公正与效率是生命线的司法理念。
调查研究要坚持查明事实。用实用好“活字典”,发布案由查明事实操作精要,做好疑难法律适用问题解答,确保实现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目标。强化类案专项治理,对上诉率较高的案由扎实开展查明事实、法律适用、释法明理的调研、培训、研讨。开展行之有效的判前释明、判后答疑,让当事人尊重事实、认可事实。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提高法官查明事实的能力水平,发挥好实质化解矛盾的传帮带作用。
调查研究要坚持研究难题,解决难题。在规范办案理念方面,还存在着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重质量轻效率等问题;在规范办案行为方面,还存在繁简分流机制不尽合理,司法建议质量不高、数量不多等问题;在规范审判方面,还存在落实“四类案件”监督机制不到位、院庭长案件质量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在规范工作保障方面,还存在人案适配不尽合理、智慧法院应用力度不大等问题。要围绕以上困难和问题,合理确定调研课题,在调研中取得解难题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