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上午,博山法院组织对定标追标达标活动破产审判项目进行验收。市中院民二庭庭长赵玉忠、法官刘洋,区经信局局长刘持庆、区企改办主任穆彩霞,以及破产管理人代表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廉明彬、山东天矩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宗国、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孟凡鑫、山东仲泰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董凤,区人大代表山东博港律师事务所主任乔秀旺、山东孟友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孟德友、交通银行客户经理刘洪艳,政协委员区发改局副局长王长波、山东颜山泵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张海平应邀参加,我院在家班子成员参加验收,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杰主持了验收活动。
验收座谈会上,博山法院民三庭庭长孙大鹏做了项目验收报告,并用PPT的形式从考察学习、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实施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项目实施过程。民三庭根据破产案件审理项目建设的特点和要求,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并外出考察学习,在吸收先进法院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积极转变破产审判理念,稳妥选择个案先行先试,不断探索和总结,先后制定了破产案件立案审查规程、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管理人选任办法、管理人工作规范和管理人互助基金保障办法五个规范性文件,初步搭建起了破产审判的制度框架,使破产审判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提高了破产审判的质效。
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我院班子成员依次就破产项目定标、追标、达标工作的成果进行评价,并对今后进一步推进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破产管理人代表就破产审判中的实务问题进行交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履职尽责,加强与法院工作的紧密配合,确保高标准、高效率的完成破产案件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加快推进案件审理工作。
区经信局局长刘持庆分析了我区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加快解决破产企业的困局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就做好职工权益保障、国有资产保护、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金融安全维护等问题加强各部门、各环节的沟通、衔接,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化解矛盾纠纷。
市中院民二庭庭长赵玉忠对此次项目验收进行了指导,指出我院开展定标追标达标活动是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的一项创新举措,对我院在破产申请审理方式、管理人及审计评估机构的协调机制、破产财产处置、管理人制度、管理人跨区执业和联合管理人等方面的创新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抓落实、抓联动、抓服务、抓交流的四点要求,加快破产案件办理、加强管理人之间的学习交流、强化问题导向、做好工作规划,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辖区优化资源配置、解决破产企业存在的难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最后,郑杰副院长对活动总结指出,破产审判团队通过定标追标达标活动,总体上实现了预期目标,初步形成了规范化和制度化,下一步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在执转破衔接、管理人工作绩效考核、管理人报酬确定、破产财产变现、债权人会议制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完善,促进我院破产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