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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博山区法院民二庭:落实府院协调联动机制 保障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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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促进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全面维护和金融秩序的健康发展,916日,博山区法院民二庭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博山区支行就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府院协调机制配套文件《关于保障企业管理人依法履职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追查破产企业资金流向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共同学习,对下一步如何细化措施、落实意见进行了深入探讨。

  建立追查破产企业资金流向协作机制,一方面可以通过管理人对破产企业财产的追查和管理,充分发挥管理人在防范逃废债等违法行为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银行通过将破产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逃废债信息和线索提供给管理人,协助管理人尽职调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会后双方表示,通过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不但可以促进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加快破产程序推进,同时在打击逃废债,避免假破产、真逃债,维护金融秩序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民法院一方面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各项审判职能,同时担负着服务地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作用。 “办理破产是世界银行10项评估指标中一项重要的一级指标,《破产法》的实施状况是评价一个国家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博山法院今后将继续与政府相关部门不断深化落实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破产审判配套机制,加快破产审判,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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