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走出一条“数字强院”的现代化道路。
01全时空服务人民群众
建设“24小时法院”,司法为民不打烊。2019年6月,博山法院建成淄博全市首家“24小时法院”。诉讼参与人可以通过自助立案终端、诉讼服务终端、云柜等设施,自行打印带有防伪签章的司法文书,自助存放案件相关材料,实现全天候一站式自助业务办理。“24小时法院”自建成以来,年均使用量达3000次以上,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
搭建“云法院”平台,诉讼参与零接触。2020年初,博山法院为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无法到庭的问题,研发建设了“云法院”平台,将立案信访、诉讼调解、开庭审理、执行会谈等功能全部搬到线上,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各项在线服务。“云法院”平台上线后,得到了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尤其是“在线阅卷”“庭审质证”“笔录签署”等方面,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云端诉讼的便捷。2022年以来,博山法院通过“云法院”平台进行互联网庭审1027次。
02全流程服务审判执行
全流程网上办案,审判执行自动化。博山法院一贯秉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以网上立案诉讼材料电子化为前提,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为基础,以电子卷宗深度应用为保障,推动电子送达加集约式邮寄送达相结合的高效送达模式。法官通过“云法院”平台的左看右写功能,实现根据电子卷宗自动生成法律文书,案件信息识别准确率达到87%以上,平台使用率达到100%,让法官和法官助理彻底摆脱纸质送达类的事务性工作。
类案模块化审理,实体审判智能化。依托山东智慧法院4.0系统,博山法院利用类案知识脑图,构建了民事类案智能审理系统, 将审判思路可视化,审判过程智能化,推动全流程网上办案向实体审判智能化发展。
数据共享协查,执行联动制度化。博山法院依托淄博中院与淄博市公安、交警、民政、住建、人社等部门搭建的数据协查平台,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先后与淄博市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查人扣车机制,与住建部门建立联合查控被执行人不动产机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联合查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机制,与税务部门建立拟处置财产定向询价机制。同时,博山法院通过数据协查平台将这些机制应用到实际执行办案中去,让执行人员和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信息化带来的“数字红利”。2022年以来,博山法院通过数据协查平台共查询涉案信息、冻结涉案财物4148件次,大大提高了查控效率。
03全方位服务司法管理
法官一体化平台,审执质效全掌握。202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法官一体化平台进行再升级,推出一系列监管措施,对审判执行工作质效进行全程监督。博山法院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审判流程管理和审判效率监控实施细则》和《员额法官质效考核办法》,设计开发了“质效考核可视化平台”,改事后监督为实时监督,改定期考核为动态考核。每位法官每天的各项质效数据、得分、排名等指标,实时展现在院庭长和审判管理部门面前,让调度有条理、考核有章法、褒奖有依据。
电子档案单套制,存储使用更便捷。随着网上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电子卷宗已经成为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博山法院逐步在全院推行以“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档案单套制管理模式,让使用电子卷宗成为习惯。2022年,博山法院纸质卷宗归档数量同比下降28.19%。
04全领域服务廉洁司法
“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日常监督制度化。2021年1月,全国法院正式启用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博山法院依托该平台,建立月报告制度,加强“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的日常监督管理,真正做到全员覆盖,及时、如实登记记录。
案件智能回访,沟通反馈常态化。2021年8月,山东高院研发案件智能回访系统,为每一个案件当事人提供了结案后向法院反馈意见的平台。案件结案后,系统自动向当事人手机推送一条回访短信。当事人根据短信引导,如实填写案件相关问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人反馈的问题进行核查处理。系统启用至今,博山法院案件回访问题办结率和及时率均为100%。
一张蓝图绘到底,沙场练兵搏竞进。博山法院将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向网而生、智慧领跑,创造让人民群众触手可及的数字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