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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法院关于招聘聘用制人员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28日

根据工作需要,博山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聘用制法官助理4名,聘用制书记员2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犯罪、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认真细致,踏实肯干;

3.具有博山区户籍或者在博山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0日之后出生);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可不限专业;

6.能熟练操作电脑、有一定写作能力,并熟练掌握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

7.同等条件下,有法院工作履历且工作优秀的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二)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犯罪、违法违纪和严重违规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认真细致,踏实肯干;

3.具有博山区户籍或者在博山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0日之后出生);

5.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考虑;

6.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办公软件操作,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在每分钟80字以上;

7.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纪律处分以及被原工作单位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本院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在职干警,或者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人员;

4.有近亲属在辖区内从事律师、法律工作者职业的;

5.已经选任为人民陪审员的;

6.具有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招聘形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

报名地点:请于工作日到博山法院政治部410室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请持以下资料报名: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 学历证书、其他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 《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纸质版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1份;

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上资料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确定参加测试人员。

2.测试

聘用制法官助理岗位测试为法律相关知识;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测试为计算机速录。

请所有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务必保证手机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未接到考试通知或者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安排补考。

3.面试

根据测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由博山法院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范围。

4.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前考生应将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交由博山法院政治部,由博山法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考生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查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的情形。

6.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等因素造成应聘岗位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经考察合格的,由博山法院统一进行业务培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由淄博国益劳动事务代理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被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博山区最低工资标准加岗位补贴执行,统一配发工作服装,缴纳五险一金。

五、咨询电话

0533-4161459

附件1+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聘用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参考式样)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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