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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21日

博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一系列会议精神和确定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1235”工作思路,即围绕“党建统领”这一主线,突出“服务大局、审判执行”两大重点,实施“服务六大赋能”“树标对标夺标”“司法作风提升”三大工程,扎实抓好从严治党、司法为民、改革创新、队伍建设、基层基础五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全院各项工作新局面,为博山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着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思想建设。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狠下功夫,在政治能力、履职能力、担当作为上有新提升,不断推动学习贯彻取得新成效。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自我革命,持续推动全院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开展“党旗耀天平、公正铸忠魂”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体两翼五联六强”党建工作格局,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当政治上的明白人。

  2.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强化干部忠诚教育,严格落实市区《关于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意见》,建立常态化忠诚教育制度,引导党员干警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研讨,根据需要安排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研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每半年向区委至少报告一次工作,针对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突发案事件、重大举措等,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党组成员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加强组织建设。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机关党委中枢作用、党支部党小组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作用,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主持人末位表态等机制,把方向、管大局、定政策、促落实,不断提升党建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探索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团队,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常态化、长效化,积极争创“党建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和“示范党支部”,推动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建立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各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效。

  4.加强廉政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和克服一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不懈纠治“四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关于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五个严禁”规定,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健全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的常态化机制,坚持违纪违法案件集中通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审务政务督察纠察、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制度,加强监察部门、政工、机关党委等监督力量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严肃查处违规干预案件、充当诉讼掮客,拿原则换人情、用权力搞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严防发生司法人员之间相互请托以及与外部人员相互勾兑等现象,确保法官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审核管理新闻宣传、自媒体、学术研讨等相关活动,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件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充实调整法院阅评员队伍,对涉法涉诉舆情实时监测,妥善预防和应对重大涉法涉诉舆情。

  二、坚持全面防控、全面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6.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 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完善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措施,做到精准有效防控。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7.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强化疫情联防联控,全面深入开展疫情摸排监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加强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和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信访接待等对外窗口卫生防疫工作。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按照“非须,不举办”原则,不召开全院干警参加的工作会议或集体活动。对需要部署的工作,尽量通过办公系统、移动微法院、移动通信等线上方式组织,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8.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以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前提,根据实际情况妥善灵活方式开庭及释明工作。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互联网法庭、移动微法院、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系统等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等方式开展诉讼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加强对涉及疫情案件的分析调研并及时报告,确保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 加强审判管理,密切关注审判效率指标以及延期开庭、审限延长等情况,及时分析研判疫情后案件数量增长可能,加强宏观调度,最大限度消除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带来的消极影响。

  9.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把投身防控疫情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坚决听从指挥、履行岗位职责、加强自身防控,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力量优势,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积极响应区机关工委号召,做好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在防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0. 充分认识服务保障“六大赋能行动”的重要性。实施产业赋能、科教创新赋能、金融赋能、改革开放赋能、文化赋能、生态赋能“六大赋能”行动,是市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老工业城市凤凰涅槃、加速崛起打出的一套“组合拳”,是经济发展方式的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真正“跳出案件看案件、跳出法院看法院”,把服务“六大赋能行动”作为法院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不断提升境界意识、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载体,切实增强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1. 把握服务保障“六大赋能行动”的工作原则。坚持依法服务原则,严格审查认定合同效力、诉讼时效、担保责任、情势变更等核心法律问题,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纠纷、服务发展。坚持超前服务原则,主动回应全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司法需求,超前预判、提前介入、靠前治理,主动为园区、企业提供“预约式”审查服务、“解读式”法律服务和“帮办式”诉讼服务。坚持延伸服务原则,及时做好经济纠纷分析研判,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通过联调联解等方式,整合社会力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12.依法维护社会稳定。高度重视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态势、新动向、新问题,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犯罪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加大对涉枪涉爆、黄赌毒、传销拐卖等犯罪惩治力度,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暴力伤医、校园欺凌、恶意欠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妥善做好“醉驾”法律适用依据调整,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犯罪行为,促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惩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依法妥善审理涉众型经济案件。严惩贪污贿赂犯罪,不断健全职务犯罪审判机制,保持对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惩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探索完善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犯罪,净化网络空间。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重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嚣张气焰。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支持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紧密结合,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

  13.依法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以处置“僵尸企业”为重点,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效率,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用足用活破产审判程序价值,通过解除查封冻结、变价交易、清算重整等措施,解除他项权利负担,加速要素资源向重大项目聚集,无缝对接地区“双招双引”,实现价值倍增效应。聚焦困境企业“难点、堵点、痛点”,探索运用庭外重组、和解、预重整、重整、整体性清算等方式,确保“生产不停、职工不散、市场不丢、税源不断”。依法稳妥审理涉及先进制造业以及各类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案件,精准把握裁判尺度,推动降低企业成本,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和提升产业链水平。妥善处理案件执行过程中因产业结构升级、落后产能淘汰导致的执行不能案件,畅通执行转破产机制,促进资产重组和产业结构升级。

  14.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完善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虚假宣传、虚假招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健康市场机制。助力招才引智政策实施,建立主动参与工作机制,为招才引智政策实施贡献法院力量。依法支持创新创业人员的新型收入分配方式,妥善审理因成果转化收益、人才流动、竞业禁止等引发的各类劳资纠纷。

  15.依法防范金融风险。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行为以及“校园贷”“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维护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加强民间借贷的审查甄别,准确把握民间借贷裁判尺度,彻底截断不法分子利用违法借贷、虚假诉讼等行为实现非法利益的通道。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从严惩处。高度关注民营企业股权质押、三角债、互联互保等所涉法律问题,立足审判职能发挥,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联络对接,强化案件调解、和解工作,发挥好破产审判的公平清偿、依法减债等功能,集中破解一批担保链圈,特别是要化解好省、市、区重点调度的风险企业的担保圈。深入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促进辖区金融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加快涉金融案件的执行速度,对符合终本条件的案件尽快出具终本文书予以结案。

  16.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优化诉讼流程,提升诉讼效率,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审理公司、合同、投资以及市场竞争案件,依法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强化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杜绝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大力度推进“执转破”案件,对符合“执转破”条件的,征询案件当事人意见后,尽快移送破产审查。运用“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及时全面录入案件信息,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工作,依法公开涉企诉讼的有关信息,营造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的司法环境。

  17.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准确把握政策方向和工作尺度,妥善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健全涉企错案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扎实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和国家赔偿工作,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理念,严防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18.积极开展司法调研。在区委确定“一把手”联系24家玻璃制品企业、区委政法委确定班子成员联系58家企业的基础上,发挥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整体合力,主动加强与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的“一对一”精准对口联系,提前介入提供“一企一策”法律支持。创新涉企法律联络沟通机制,通过建立“微信群”、设立法官联络员等方式,为企业提供“24小时法律急诊”服务。及时总结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涉企发展“短板”和管理“漏洞”,以司法建议形式为企业做强做大清障化瘀。主动征集、全面收集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审判执行工作如何营创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对各部门的涉企案件进行梳理分析,相应提出司法建议,调研论证司法对策,为针对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而进一步研究制定营创法治营商环境的措施奠定坚实基础。

  19.依法服务脱贫攻坚战。认真做好“第一书记”专职扶贫、干警结对贫困户走访帮扶、院定点支持乡村振兴等工作,积极宣讲扶贫政策,帮助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实际困难。精准对接脱贫工作司法需求,妥善审理涉及贫困区域、困难群众相关案件,探索开展涉贫案件“清零行动”活动,申请执行人是贫困户,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必须百分百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是贫困户,被执行人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或财产暂时处置不了的,对申请执行人申请予以司法救助;被执行人是贫困户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依法终止本次执行程序,对申请执行人申请予以司法救助。严惩脱贫攻坚领域腐败犯罪,特别是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款等犯罪行为,依法维护扶贫资金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

  20.依法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严厉打击污染河流水体、污染大气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严重犯罪,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围绕农业面源污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有序推进生态环境纠纷化解和损害赔偿工作,依法审理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环境污染责任民事案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履行生态保护职能,运用行政审判手段防止矛盾激化,依法审理环境保护类行政管理案件和环保非诉执行案件;拓展环境资源保护诉求机制,积极支持社会公益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依法审理各类环境公益民事和行政案件。探索发出“补植令”“管护令”“抚育令”,创新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方式。制定出台生态环境公正高效审判、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专家参与、司法预防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探索设立生态环境审判庭,形成完善、规范、管用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构和制度。

  四、大力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提升两个“一站式”建设水平

  21.加快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更好地融入诉源治理体系。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诉前分流,根据上级部署,争取将民事案件“万人成讼率”等多元化解工作指标纳入区综治考核体系,扩大先行调解的案件范围,争取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调解组织向法院派驻专职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强集约化服务工作,确保2020年底全面建成具备多元解纷、立案登记、分调裁审、审判执行辅助、涉诉信访、普法宣传功能的诉讼服务中心。

  22.全面推开新的办案模式。严格落实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办理流程等4个繁简分流规范性文件,明确案件分流的具体标准。加大简案速裁力度,规范速裁团队运行,适用要素式、令状式、表格式等文书,真正实现速裁的目标。严格落实省法院民事诉前调解程序、民事速裁程序和要素式审判方式指引,对13类案件实行调解前置,对9类案件适用速裁方式快速审理。

  23.完善程序衔接机制。完善诉前调解、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衔接的转换适用机制,发挥督促程序、小额程序作用,探索扩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对程序性案件,在法定期限内进一步提速,尽可能地缩短办理周期,防止程序拖延而影响实体案件办理效率。

  24.探索移动互联时代诉讼新模式。推广移动微法院做法,推动现代科技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提升电子诉讼适用比例和应用水平,探索网络信息时代特别是移动互联时代诉讼新工具。全面提升诉讼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优化网上诉讼服务功能,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异地诉讼难等问题。深化应用各类在线纠纷解决平台,整合优化线上、线下纠纷解决资源,不断提升纠纷解决智能化水平。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25.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聚焦民生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育幼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成果,探索设立家事法官工作室,建立婚姻家庭案件调解前置的调处流程,健全家事案件审判工作机制,推动家庭矛盾和谐化解。加强于杨法官工作室建设,健全完善道路交通纠纷一体化处理、一键式理赔等做法,着力实现立案窗口化、办案网络化、速裁团队化、解纷多元化。妥善审理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农民工维权等高发多发案件,加强对非法用工、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食品药品等侵权案件,依法制裁侵权行为;妥善审理医疗损害案件,充分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合法权益,引导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26.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和保障“放管服”改革。推动行政和解中心实质化运行,发挥行政和解作用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落实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等制度,加强监督指导,提升行政审判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审查,加大非诉执行工作力度,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提升国家赔偿工作水平。

  27.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认真落实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提高释法说理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庭审公开、以案释法、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巡回审理等方式,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联合主流媒体,开展“走进法院、走进法庭、走近法官”系列采访活动。加快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尽快建成融媒体中心,进一步发挥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微博的集群效应,采用“互联网+”形式,集中展现法官风采、展播优秀庭审、展示优秀文书,加大典型案件直播力度,为社会公众上好一堂堂法治公开课、预防违法犯罪的警示课。

  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28.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执行质效,织密信用惩戒网,让“老赖”无处遁形,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坚决依法拘留、判处刑罚,形成更加有力的震慑。以钉钉子精神集中力量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执行工作经得起检验。加快执行信访矛盾化解,发挥执行救助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广泛宣传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引导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正确认识“执行不能”,更加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29.推进执行工作成果经验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攻坚之后不放松、不懈怠,及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继续坚持好常态化集中执行做法,打出执行声势。完善网络查控系统,不断扩大网络查控范围,强化冻结、扣划功能,落实网络查控系统对各类财产的全覆盖。加大网络拍卖适用力度,提升财产变现的效率效果。加大诉讼保全适用力度,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案件繁简分流、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等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终本程序,紧紧抓住终本案件合格率这一关键指标,建立完善严把进口、规范管理、畅通出口、有序退出的终本案件管理机制。完善执行工作“反消极执行、反选择性执行、反乱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滥用强制执行措施适用的监督问责,严厉杜绝超标查封、乱查封现象。

  30.加快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将执行思维贯穿立案、审判、执行等全过程,完善全流程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紧紧依靠党委和政法委,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深入推进联合惩戒工作,加强同协助单位的网络对接与信息共享,将失信名单、惩戒措施嵌入业务流程,更多实现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完善执行救助特别是保险救助制度,加强执行制度保障。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依法控制执行标的范围,研究制定查封保全、财产变价、执转破、失信惩戒、案款发放等方面的规范性标准,不断丰富查封措施手段。

  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31.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民事案件分案模式,及时开展法官办案饱和度测算,根据各庭业务量、人均办案数等指标适时进行人员调整、案件调整,确保新型审判执行团队有序运行。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官员额退出办法(试行)》、《省级以下人民法院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指导意见(试行)》,以及省法院出台的具体办法,加强对员额法官的动态管理。健全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拓宽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发展通道。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干警职业保障,建立健全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和受到伤害救济保障机制。

  32.健全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案件对上请示,落实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利用拟发改案件双向交流反馈机制,充分沟通意见,统一裁判尺度。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主业,着力推进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努力构建“权责明晰、规范有序、监管有力、全程留痕”的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院庭长权力清单和任务职责,探索智能化监测路径,细化“四类案件”具体情形,对各类重大案件、检察院抗诉案件、再审案件、发改案件等,参照“四类案件”加强监管;不断健全履职指引和案件监管的全程留痕制度,切实解决院庭长“不愿管”“不敢管”“不善管”等问题。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研究讨论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探索审判委员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的决定及其理由依法在裁判文书中公开的机制。严格落实防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制度,准确填报外部领导干部过问案件信息专库直报系统,加强统计、通报和督促检查力度,为组织部门选人用人和纪检监察部门落实“一案双查”提供重要依据。着力彰显社会主义司法权威,坚决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

  33.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以电子卷宗为基础全面推进智能化辅助办案工作,大力推动“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建设。扎实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运用,建立覆盖审判执行全流程的工作规范和标准,实现智能提醒、同步监管,确保办案工作全程线上运行。丰富扩展司法数据资源,拓展司法大数据服务功能,为领导决策、审判执行等工作提供有益参考和服务。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机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34.加强审判管理。严格审限管理,坚决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执行案件。运用数据通报、态势分析、会议点评、案件调度等方式,推动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促进形成人案均衡、收结案良性循环的良好局面。发挥审判委员会、院庭长及专门审判管理机构等作用,强化审判监督管理。积极应用审判信息大数据,通过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裁判规则指引、典型案例发布等方式,统一裁判理念、司法尺度。完善审判绩效考核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八、严管厚爱强队伍,着力在激励担当作为上展现“法院作风”

  35.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以打造“担当、专业、务实、清廉”品牌法院队伍为抓手,深入查摆和整改司法作风不正、不亲、不实、不能、不勤、不合、不廉等方面存在问题,着力实现政治站位明显提高、服务大局明显深化、为民情怀明显彰显、担当落实明显增强、争先氛围明显浓厚、队伍形象明显好转、审判质效明显提升。深入开展慵懒散慢拖瞒“六治”行动,定期组织明察暗访,紧盯严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四风”问题新表现,瞄准“靶心”,集中整治,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36.深入推进“树标对标夺标”行动。立足法院工作实际,精确对标上级法院和区委工作要求,建立登记备案制度,推行倒逼机制,加大“正向+负向”评估力度,切实营造“人人学标杆、事事对标杆、努力做标杆”的良好氛围,创造更多服务中心大局、更多发挥特色优势、更多满足群众需求的“博山法院经验”、“博山法院做法”、“博山法院样本”。

  37.打造专家型法官。推进典型引领机制,制定实施全院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审判理论研究,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审判专家;学习好、弘扬好、宣传好先进个人、优秀法官、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事迹,不断提升全院队伍整体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研究选树推出一批“网红法官”的具体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展示良好社会形象。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让“狮子型”“老黄牛型”的干警尝甜头、有奔头、得实惠,让“孔雀型”“病猫型”“鸵鸟型”干警及时得到转化。

  38.不断加强监督执纪。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完善司法巡查,加强审务督查,强化监督执纪,勇于亮剑、敢于斗争,努力锻造法院系统的“钢班子”“铁队伍”。发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作用,强化重点时段监督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常态化推进风险排查、教育提醒、督察检查、查处问责工作。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排查违纪违法线索,做到有案必查、查处必严,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39.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双结六定”工作办法,坚持定员联络、定点联系、定向服务、定量活动、定时督办、定期评估,不断完善接受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制度,在更高起点、更高标准、更高水平上开展常态化、制度化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做好回复,争取支持和理解。完善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制度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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