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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种罂粟,远离“罪恶之花”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14日

简要案情:

2020年初,被告人聂某某为治疗耳疾,在博山区某镇的自家果园内种植罂粟502株,后被派出所民警在巡查中查获并予以铲除。经过山东省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502株疑似罂粟植物均为罂粟目罂粟科罂粟。

裁判结果:

博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聂某某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聂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成立。被告人聂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且涉案的罂粟已被全部铲除。

为了严肃国法,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制度,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聂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评析: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案中,被告人聂某某非法种植罂粟502株,达到了刑法规定的定罪标准,属于数量较大,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被告人聂某某表示已经充分认识到种植罂粟的危害性,自愿认罪认罚。法庭综合考虑被告人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态度以及法定和酌定从轻量刑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罂粟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世界三大毒品原植物,罂粟是提取海洛因的主要毒品源植物,长期食用罂粟壳或罂粟苗,人会出现和吸毒类似的症状,甚至造成中枢神经严重损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一株也是违法行为。《治安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在民间,有群众认为,食用罂粟幼苗可以预防感冒或者罂粟壳可以直接用来治疗疾病,这纯属误解。本案中,被告人聂某某也是听信别人说罂粟可以治病,便偷偷在自家猕猴桃园里种植罂粟,打算成熟后治疗自己长期的耳朵疼痛,后被民警在巡查中发现而案发。

作为普通群众,一定要提高法律观念,决不能随意种植罂粟,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必将为此受到法律的严惩。一旦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的情况,应选择及时报警。同时,要学会科学认知罂粟,不要把毒品当作药品自我治疗,否则只会贻误病情,给自身健康造成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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