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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在沪调研新闻舆论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宣传部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全国法院新闻舆论工作现状,5月1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人民法院新闻舆论工作调研”,开门纳谏,问计问需。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局副局长李广宇,新闻局专职党务干部胡夏冰主持调研活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陆卫民以及来自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山东、广东、重庆、甘肃等12家高院的新闻舆论部门负责人,围绕“媒体融合环境下人民法院新闻舆论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发展”展开热烈研讨。
  参与调研的代表普遍认为,媒体融合既是工具融合、业务融合,也是理念融合、内容融合,既需要技术手段的创新,更需要思维理念的创新。人民法院新闻舆论工作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法院工作人员的新闻素养尤其是舆论引导能力与媒体融合发展的时代要求还不相适应,二是人民法院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标准与司法公开的发展程度不还相适应,三是新闻舆论工作的方式方法与融媒体环境的传播特点和规律还不相适应。
  参与调研的代表就人民法院新闻舆论工作的具体发展路径建言献策。大家提出,要树立大新闻舆论观,推动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牵头负责、各部门分工协作、全体干警积极参与的大宣传、大新闻、大舆论格局;要协调统筹好媒体资源,创新与各类媒体的合作形式,建立与媒体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要整合宣传力量和新闻资源,探索建立中级法院以上新闻舆论工作统一指挥体系,强化议题设置;要加强新闻舆论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改进创新新闻舆论培训与交流模式,建立新闻舆论工作人员遴选制度和新闻舆论人才相关评价体系,明确考核奖励机制等。
  当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负责同志还走访了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广播电视台的媒体同仁表示,涉法宣传专业性很强,要将普法性和新闻性相结合才能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在融媒体背景下,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应当深化合作,互信互动,不断畅通交流联系机制和选题沟通机制,内容上贴近受众,形式上推陈出新,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形式,共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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