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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5月15日

  桓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8日在桓台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桓台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本届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稳健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好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25808件,审执结25722件。

  加强能动司法,推进实力桓台建设。坚持服务“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制定服务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全县转型发展等实施意见,针对企业普遍面临的经营难、融资难、转型难等突出问题,强化法律支持,成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担保圈风险化解、企业破产重整3个专题调研小组,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全面评估,提前研判,及时通过案情预警、调研分析、工作报告等形式,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支持;累计到企业开展法律讲座、专题培训128场次,组织召开全县建筑企业、工业企业、金融机构等专题座谈会11次,邀请知名专家教授,为全县400多名党政企领导干部作专题报告。强化资源保障,优化法庭布局,加强对重点工业园区的资源倾斜,建立法庭与四个片区“一对一”服务机制;畅通涉企纠纷“绿色通道”,涉企纠纷评估风险、把握节奏,为企业生存发展留足空间;加大诉讼保全、执行力度,用足用活查封、冻结等法律手段,远赴全国各地,累计为我县企业追回欠款12.76亿元,确保经济发展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强化司法应对,坚持“高位协调”,依靠党委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妥善处理企业资金链、担保圈断裂引发的逾期借款、合同违约等连锁纠纷,引导企业与债权人协商解决,累计诉外和解1700余件,努力为企业自救创造条件、赢得时间,确保不出系统性风险、群体性事件。

  加强刑事审判,推进平安桓台建设。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71件,审结1760件,判处罪犯2694人,其中,判处5年至20年有期徒刑217人。加大刑罚制裁力度,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强奸、绑架、贩毒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631件980人。依法严惩浦发投资、万金投资、安氏蔬菜、德丰化工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2件115人,保护金融信贷秩序。依法严惩合同诈骗、串通投标、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70件410人,突出对制假售假犯罪的打击,依法惩处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9件20人,保护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严厉打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醉驾)犯罪487件494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加大“刑责治安、刑责治污、刑责治非”力度,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污染环境、非法上访犯罪16件30人。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职务犯罪82件111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人,事业单位人员23人,其他人员55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加强犯罪特点调研,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文物保护等司法建议,撰写的《毒品犯罪高发亟待关注》调研报告,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批转有关部门加强防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加强民商事审判,推进幸福桓台建设。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5557件,审结15515件,诉讼标的额26.56亿元。妥善审理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遗产继承等家事纠纷3014件,注重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维护家庭和睦和谐。审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2738件,统一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审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涉农纠纷47件,维护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审结医疗损害赔偿纠纷31件,合理调整当事人利益冲突,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经营秩序。审结劳动争议纠纷842件,理顺企业用工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产权、股权转让纠纷28件,引导企业优胜劣汰、转型升级。审结民间借贷纠纷2471件,严格区分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界限,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323件,依法认定内部承包合同效力和项目(经理)承包人的法律责任,规范引导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巩固提升“建筑之乡”品牌。审结金融借款纠纷1836件,诉讼标的额8.64亿元,规范金融秩序,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各类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3149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公平诚信营商环境。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47.44%。

  加强行政审判,推进法治桓台建设。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畅通受理渠道,扩大受案范围,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501件,审结500件。加强涉民生行政案件审理,妥善化解治安、计生、卫生、环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涉民生行政纠纷112件,占全部行政案件的22.4%。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对矛盾成因复杂、政策法律不明、无法一次性解决的行政纠纷,加大协调和解力度,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撤诉率达62.8%。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加大行政权司法监督力度,对违反法定程序的依法确认违法,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确认违法或责令限期履行。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7%。做好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工作,依法审查执行环境保护、食药安全、安全生产等行政处罚、征收决定非诉执行案件276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执法权威。

  加强执行工作,推进诚信桓台建设。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7979件,执结7947件,执结标的额9.67亿元。针对常见多发、矛盾难以调和的大量涉民生、涉信访、涉金融执行案件,2015年以来,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强制执行行动,用足用全查封、冻结、扣押、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依法拘留1357人次,实施搜查146次,强制迁出46次,对4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一起拒执犯罪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典型案例。累计将13274人纳入失信“黑名单”,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各类媒体以及城区“百姓大舞台”、大型社区户外大屏幕等进行曝光,对其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市场准入、出行消费、政治审核等予以限制和禁止,788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2015年开通“总对总”银行网络查控系统,网上远程查询银行存款3670人次,冻结2176笔1327万元。注重执行效果,通过执行到期债权、债转股等多种方式,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执结华齐粮机、方正印务、南方纸业等37起群体性案件,召开集中兑现会4次,累计兑现民工、职工工资593万元。规范执行行为,涉案资产统一保管、统一处理、统一过付。执行工作经验做法,省高院专题刊发。

  二、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改革审判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创新服务机制,方便群众诉讼。完善审判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机关与法庭“五区分离”(综合审判区、诉讼服务区、行政办公区、信访接待区、生活场所区),率先在全市法院建立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实现案件信息“电子化”查询、诉讼业务“自助式”办理,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率先在全市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下设指导分流、人民调解、法官调解、司法确认四个工作室,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访调、诉调对接制度,聘请特邀人民调解员,诉前免费为当事人调解,免费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融合衔接,推动纠纷多元化、低成本化解。2016年6月份成立以来,752件纠纷诉前成功调解282件,其中司法确认78件,121件一次性过付,群众解决纠纷更省心、更省力。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调对接中心建设成为全市法院工作的亮点,最高法院、省高院来院专题调研,在2014年第六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2015年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会议和2016年全省法院诉调对接工作会议上,作为先进典型被推广交流,其中在第六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期间,唐山法庭、起凤法庭作为会议观摩点,迎接了来自全省三级法院领导的现场观摩,之后60余家法院先后来院参观考察。

  完善信访机制,破解信访难题。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检验审判质效的“体检表”,突出抓好初信初访,坚持班子成员周二定期接访制度,累计接访635人次;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与最高法院、省高院视频连线接访16人次,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进诉访分离改革,完善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移送制度,依法导入诉讼程序21件,依法向最高法院报批终结15件,依法受理申请再审案件13件,依法提起再审案件8件,彻底化解信访老案36件,圆满完成重要会议、节日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深化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全面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突出“三大平台”(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当事人可随时通过数字化便民平台查询相关案件信息;在坚持依法公开宣判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累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3892份,依法应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100%。加强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新媒体建设,及时发布重大案件、重点工作情况,网上发布各类信息15000余条,阅读量达90余万人次。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交流互动,联合开展“走进基层”、“见证执行”、“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从多媒体的角度,及时客观报道法院工作,赢得社会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2013年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改革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效。坚持“做精机关、做强法庭”,实行交通事故、金融借款、破产清算、劳动争议、医疗事故等案件专业化审理,全院80%的普通民商事案件分流到法庭审理,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办”。健全防止冤假错案机制,有效防范虚假诉讼。在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办案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实现案件收结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逐年上升,上诉率、发改率、信访率逐年下降,案件3个月内审结率达81%,连续四年位居全省法院前列,经验做法被省高院简报转发。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为全院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队伍凝聚力。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班子成员挂包一线部门等制度,加强党员日常思想汇报、组织生活会等管理,推进组织生活常态化、标准化建设。以建院六十周年为契机,建立院史馆,编撰出版70万字院志,隆重举行系列院庆活动,回顾历史,传承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坚持公正司法。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提升队伍战斗力。加大业务培训力度,576人次到国家、省法官学院以及北大、厦大等高校学习培训,开展法学专题讲座、审判实务研讨47场次。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业务竞赛,提升干警专业技能,2016年3名干警审理案件突破300件,创历史新高。五年来,32名干警被上级法院给予立功奖励,被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执行力。牢牢把握“案件不出问题”、“干警不掉队伍”两条底线,落实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制度,强化廉政警示教育,使干警时刻手握戒尺、心存敬畏、恪守清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纪律要求,加强审判执行重点岗位监督,开展审判作风专项治理,加大审务督查力度,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网上举报平台,坚持有报必查,查实必究,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激发队伍竞争力。2016年下半年,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格工作述职、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等程序,邀请县纪委、政法委全程监督,聘请第三方计票,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过程公开、结果公正,择优选拔出37名首批入额法官,占现职法院人数的33%。健全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审判权运行等配套措施,为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打好基础。

  四、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工作发展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县委和县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坚持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把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改进法院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定期向县人大、县政协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76件300余人次,视察法院工作、举行座谈会11次,积极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司法。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达到80名,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100%。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党的政策、人民意志,才能保证审判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才能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只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和案件质量,才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持之以恒地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才能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五年来,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连续九年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并提请记“集体一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也是各位代表一如既往监督支持的结果,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和倍加珍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兴利必须除弊,扬长更要补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新形势下,我们还没有全面审视和调整法院自身的定位和不足,审判主业为县委决策、为大局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个别案件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历史效果的统一不很到位,司法权威更需要进一步通过“打铁还需自身硬”来强化。这些问题,促使我们必须下大决心和大气力,切实加以解决。

  二〇一七年工作打算

  2017年是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推进法治桓台建设的关键一年。县法院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强服务、练内功、夯基础、树形象、争一流”,全面深化审判执行、司法便民、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职能保障,更加有力地服务发展。加大刑事审判力度,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准确打击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刑事犯罪,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加大民事审判力度,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改善民生。加大商事审判力度,推进金融、破产专业庭建设,加强对物权、债权、股权等权利的司法保护,积极参与全县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担保圈工作,充分运用破产重整法治化手段,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负重生,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加大行政审判力度,依法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强制执行和拒执犯罪打击力度,深化执行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倒逼案件自动履行率提高,提升司法权威。

  坚持司法为民,更加主动地回应社会关切。深入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积极打造“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法院,推进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标准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拓展司法公开深度和广度,让司法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有更多获得感。

  深化司法改革,更加扎实地推进队伍建设。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队伍建设各个方面。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统筹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新型审判团队、审判权运行监督制约等改革,使各项改革举措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促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克勤克俭,实干苦干,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发展质量更高创新活力更强的宜业宜居新桓台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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