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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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20日 | ||
桓台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5日在桓台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桓台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和发展实干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实力桓台、建设幸福城乡,忠实履行审判职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开创科学发展、富民强县新局面,作出了应有的努力。一年来,县法院先后被授予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市“创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先进集体”、“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15个部门和个人荣获省、市级表彰,整体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紧紧围绕“项目建设突破年”工作目标,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全县科学发展大局 贴紧中心工作,准确把握履行职能与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用好司法手段,营造良好环境。全年新收各类诉讼案件2686件,审结2613件;执行案件897件,执结852件。 发挥司法机关服务指导作用,主动提供法律支持。紧跟县委部署,加强形势研判,找准服务基点,出台了服务“项目建设突破年”、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一系列意见,把“以项目建设为纲”的理念转化为指导司法实践的具体措施,在具体工作和办案过程中,把是否有利于项目建设、有利于桓台的长远发展作为判断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坚决克服司法本位、消极被动、机械执法等不良倾向。成立民间融资、劳动争议、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等课题研究小组,多次走访重点项目实施单位和涉法问题突出的企业,提供“一帮一、结对子”服务,通过开办法律讲堂,帮助企业规范合同,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既为企业解决燃眉之急,又帮助谋划长远发展之策。 发挥刑事审判打击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40件,审结232件,判处犯罪分子396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犯罪,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此类案件87件,判处犯罪分子190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1人。从快从严审结扰乱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案件71件。稳妥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受理9件 66人,审结5件,21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突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对宋某等4人偷排废盐酸一案, 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挪用、侵占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8件27人。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实现量刑公开、公正、均衡。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坚持疑罪从无,排除非法证据,尊重和保障人权,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 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职能,保障合法权益。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44件,审结2279件。注重依法保障民生,审结人身伤害、交通事故、追索报酬、房屋买卖类案件498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560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类案件48件。严格区分民间资本非法运作与正常民间借贷界限,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53件。在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维护用人单位正常经营秩序,审结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案件73件。维护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审结金融借款类案件259件。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引发的合同类案件256件。引导企业走良性发展之路,审结小微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案件35件。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裁判,合理准确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维护正当权益,弘扬社会公德,倡导善良风俗,促进社会和谐。 发挥行政审判平衡职能,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02件,审结102件。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原则,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又严格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完善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和谐互信,将“官民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庭外,95%的行政诉讼案件经协调解决。加强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大力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共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3件,为改善行政执法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持。 发挥执行工作保障职能,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受理各类执行案件 897件,执结852件。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探索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网络查控、信用惩戒等制度,加强与银行、工商、房产等部门联动,强化社会诚信体系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开通由省法院、省银行业协会及38家会员单位共同建立的司法协助网络平台,直接接通省内金融机构网络,实现被执行人的存款账户信息批量查询。扎实开展反规避执行、涉特困群体等专项执行行动,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查询、冻结、查封、拍卖1200余次,拘留、罚款158人次,清理各类积案73件,有力打击恶意逃债、规避执行行为。在整顿金融秩序专项行动中,灵活运用强制执行、执行和解等措施,清理各类金融借款案件61件,标的额500余万元,维护了正常金融秩序。对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慎重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加大对企业债权的清收力度,全力实现企业合法权益。 二、不断强化“公信法院”建设,改进工作措施,提升群众满意度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全面排查执法办案中影响司法公正、司法效率、服务效果的各种因素,有的放矢地加以改进。 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优化诉讼服务环境。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立案受理、收费退费、诉前调解、案件查询等“一站式”办理;配备导诉员,进行立案指导、引导,方便群众立案咨询;配置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为群众查阅档案提供便捷服务。积极推进职权配置优化型、为民服务便捷型、公信司法满意型“三型”人民法庭建设,恢复唐山法庭,改建马桥、起凤、果里法庭,两处法庭的便民服务大厅投入使用,还有两处正在建设之中,实现了诉讼服务、行政办公、审判业务等区域的科学分离,使群众诉讼更加便捷、高效。开展巡回审判,主动走出去,深入田间地头、企业厂矿,对赡养、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纠纷案件就地审判、现场调解,全年开展巡回审理25次,审结案件58件,就地化解纠纷97件。 规范诉讼过程管理,突出诉讼权利保护。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严格流程节点控制,建立审限预警和催办制度,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强化庭审规范,发挥庭审功能,全面落实公开审理、当庭举证质证认证、居中裁判等制度,依法审查证据,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相统一。主动履行释明义务,讲法理,讲道理,讲情理,做到耐心、细心、热心、诚心,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冷静对待利益得失,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重点对争议事实分析评判,增强说理性,判决书附加引用法律条文,使当事人从裁判文书上就能了解是非曲直,相信裁判的公正性。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严格落实案件评析、责任倒查、错案追究等制度,预防和减少裁判不公、司法不廉的现象。全年上诉案件中,发回重审、改判案件26件,比往年大幅下降,发改率大大低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加大调解力度,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贯彻办案始终,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51.3%。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深化“阳光司法”工程,让人民群众走近司法、了解司法、宣传司法。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将司法公开由裁判结果公开,逐步拓展到裁判决策过程公开,由法院审判信息公开,延伸到管理信息公开。目前,当事人可以在诉讼服务中心查询案件进度、裁判结果、执行信息。引进裁判文书上网系统,为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做好技术支持。充分利用科技法庭,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提高审判活动透明度。加强法院官方网站建设,开通人民网、新浪网实名认证官方微博,及时公开群众关注个案、法院动态等情况。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司法民主,陪审员共参与案件审理227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42%。 畅通涉诉信访渠道,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85件。健全信访接访机制,实行班子成员、审委会委员每周定期接访制度,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强化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的全程跟踪,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深入开展无上访法院、无上访法庭、无上访法官“三无”创建活动,建立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督促考核等制度,运用教育、协调、救济等手段,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实现了特殊敏感时期无涉诉信访事件发生。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诉讼费用2.5万元,发放各类救助金10万元,确保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过得去难关。加强审判监督,坚持依法纠错,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决定提起再审2件。 三、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素质,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整顿作风,严肃纪律,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认真专业务实廉洁的过硬法官队伍。 强化思想作风建设。深化思想政治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每周院务会、庭务会例行政治学习制度,增强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作风效能,深入开展“三比一争”活动,按照中央治理“四风”问题的要求,狠抓工作日中午禁酒、统一着装、外出登记、庭审纪律、服务态度等细节,彻查“庸懒散”现象,深化群众观念,改进工作态度,提高办事效率,营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发展环境。改进行政管理,严格落实会议活动、公务接待等规定,全院车辆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实行OA网络无纸化办公。加强司法廉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牢把握案件不出错、队伍不出事“两个底线”,定期举办道德讲堂,播放廉政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督察。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纪律要求,加大明察暗访的频率和力度,对涉及干警的投诉,坚持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强化司法服务能力建设。增强能力危机感、学习紧迫感,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加强法官业务培养,19名法官到省法官学院进修,5名法官到北大、浙大等高校培训,1名法官到乡镇锻炼。继续推进裁判文书、庭审质量“双评查”活动,多层次开展业务研讨、岗位比武活动,组织审判管理系统应用、电子档案扫描录入、科技法庭设施运用等专门培训,推进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有5篇论文在省、市法院获奖,1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13年度案例。注重青年法官培养,实行“导师”带训制度,每名青年法官配备一名经验丰富的审判员进行“传帮带”,手把手地传授审理、执行、调解、裁判文书写作、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经验,使青年法官尽快成长。加快建设专业化法官团队,分别设置道路交通、劳动争议、金融借款等专业化合议庭,案件实行集约审理,统一裁判尺度,提高裁判质效。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来法院座谈、征求意见、观摩庭审,对于重大复杂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抓好县人大各项决议、决定的落实,对县人大提出监督、转办的案件和代表反映的问题,逐项建立处理台账,专人限期办结。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县人大报告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接受法律监督,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正确对待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组织召开业务沟通交流会,推进审判工作依法开展。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创造条件,方便群众旁听案件审理,随案向当事人发放执法监督卡、执法评议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各位代表,县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和支持,我们倍感温暖,备受鼓舞,倍增动力。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向长期以来给予我们关心、帮助和支持的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服务的措施和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的公信和权威,有待进一步树立,尊重、服从生效司法裁判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等等。对此,我们将迎难而上,深入研究改进措施,切实采取有效手段,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桓台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任务艰巨,时不我待。县法院确定2014年的工作思路为: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为统领,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紧紧围绕“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工作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大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和过硬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开创科学发展、富民强县新局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意识。牢牢把握中心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把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科学发展的各项部署,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细节之中。二是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意识。以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工作保障人权、维护民生、服务发展的职能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民生领域的矛盾纠纷。三是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意识。把提高司法公信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司法公正促公信,不让错误的判决伤害人民群众感情;以司法公开促公信,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关切;以司法民主促公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和任务赋予了人民法院新的历史使命,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实现法院工作新发展、新跨越,为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推动桓台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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