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庭室园地 > 法官随笔

【普法宣传典型案例】联动调解疏企困 同业共济渡难关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20日

  ——山东某陶瓷有限公司与山东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2020年7月份山东某陶瓷有限公司与山东某置业集团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陶瓷公司按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但置业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调解经过:接到当事人诉求时,已经进入腊月。陶瓷公司急需这笔货款来兑付工人工资,调解员牛伟丽与置业公司沟通后发现,双方对货款金额及欠款事实基本没有争议,仅是对付款期限存在争议。置业公司年末对外付款压力较大,资金十分紧张,要求严实付款。陶瓷公司同样面临支付工资的压力。调解员对建筑企业的内部管理和资金情况并不熟悉,于是向“E+法庭”联络员求助,专业的联络员给与了建议,并从中斡旋。最终达成协议。

  调解结果:置业公司同意偿还货款200万元,并在在春节前将案款全部付清。

  典型意义:当事人双方都属于建筑类企业,分属产业链的上下游,可以说是命运共同体。本案通过联动调解的方式,充分利用“E+法庭”联络员的专业优势,采取同业调解的方式,打破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调解壁垒,促成了同业间的和谐共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