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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典型案例】邻里纠纷只为“墙” 让他三尺又何妨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26日

  ——荣某与荣某明排除妨害纠纷

  案情简介:荣某多年来租赁本村土地,建设厂房、院墙。荣某明在原告场地西侧进行生猪养殖,双方相隔6米宽南北土路,多年来,荣某明越多南北土路在原告西边院墙、南边院墙墙根处堆放大量木柴、粪堆和各种杂物,并在荣某厂房西边院墙墙根搭建临时厕所,致使荣某院墙长期收雨水和污物侵蚀,严重影响了厂区环境,荣某多要求荣某明清理,仍置之不理。

  调解经过:调解员受理该案后,向双方了解了事情经过,又到现场实地勘察,并邀请所在村的“E+法庭”联络员到场。调解员劝解当事人道:“往大了说我们是一个法治社会,往小了说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的人,应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触犯法律,不侵犯他人的利益,这一才能做一个合格守法的公民,你们之间的纠纷首先要看法律规定,任何事情都不能个人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不能损害别人的权益”。联络员是村里的大家族的长辈,纠纷双方又都是同村同族,他出面坐镇,双方对调解员的话也就听了进去。通过几天的接触,当事人真切感受到调解员的付出和希望双方和解的意愿。最后荣某明清理了各类垃圾,也拆除了临时厕所,并将院墙修复完整,双方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典型意义:农村相邻关系纠纷,大多发生在本村同族村民之间,既是邻居,又是本家。调解员从乡情、亲情角度做工作,“E+法庭”村委联络员从中协调,效果事半功倍,使邻里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避免了矛盾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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