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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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8日 | ||
桓台县人民法院 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告知书 为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司法公开,根据上级法院要求,我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以下简称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上公布。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按照依法、及时、真实、规范的原则,在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效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未成年人犯罪的;准予撤诉的;以调解方式结案、内容不涉及公共利益的;当事人明确请求并有正当理由的;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 3、当事人明确请求不在互联网公布其生效裁判文书的,应向承办法官提交申请书,说明不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的理由。 4、2013年10月后符合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平台公布。 上述内容,我方已经看明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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