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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中院“五字方针”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机制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08日

近日,淄博中院出台《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常态化联系服务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服务对象、人员选配、走访调研、普法宣传、案后回访五个方面入手,科学部署有序推进,助力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精心选定联系服务企业,做到企业底数“清”。确定专责部门与市人大、市政协、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企两会、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等部门机构对接,依据企业规模、利税、行业影响力等方面的情况,确定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名单,跟进了解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开展差异化司法服务。

二是精优选配联系服务干警,做到固定联络“对”。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职能对口、专业匹配的干警,以一名法官加一名助理形式编组,开展“一企一团队”固定联系服务。对重点企业项目,由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四级高级以上法官领队联系服务。成立助企工作室,开通联系服务企业法律热线,便利企业家第一时间咨询法律问题,为企业家提供及时化专项服务。

三是精细深入一线蹲点调研,做到法律建议“准”。定期组织邀请企业家、市企两会、协会商会、律师界、仲裁公证机构等参加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联系干警每季度至少联系企业1次,每年到企业现场走访调研至少2次。及时汇总服务企业过程中发现特定行业领域内普遍关注、易发高发的问题及风险,通过专题座谈协商会、专业法官会议等方式,精准研究解决措施,适时发出司法建议。

四是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做到预警防控“实”。与市企两会联合成立企业经济纠纷调处中心,针对性开展法院暖企安商宣传和法律知识宣讲,找出企业发展瓶颈加强对重点企业项目法律隐患、成讼风险的预先研判提示,推动企业法治现代化建设。

五是精益组织案后回访工作,做到后续保障“优”。依托公务外呼系统对企业家进行电话回访并录音,认真做好案后答疑、心理疏解、征询满意度等工作。通过专责部门定期抽查、12368热线随机回访以及纪检监察、院长信箱、网络舆情收集涉企案件投诉,对企业家反馈案件实体、审判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承办法官办理解答不到位及至违法违纪的,报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据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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