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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差阳错毁财物 苦口婆心促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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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7日 | ||
近日,临淄区法院凤凰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被告从中途退庭又同意当庭过付案款,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据了解,2024年8月,被告因与儿子发生纠纷,意图破坏儿子的汽车,不料认错汽车,砸毁了他人的车辆。原告报警处理,但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原告遂将被告诉至临淄区法院。立案后,凤凰法庭干警立刻联系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虽承认砸车行为,但对赔偿数额不认可。双方互不相让,调解未果后对簿公堂。在庭审中,被告就原告提出的修车明细、电子发票等证据均持异议,提出要将证据拿回家看看,且情绪较为激动,中途退庭。 由于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并无争议,且涉及标的较小,凤凰法庭承办法官边国庆本着小案不小办、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态度,继续积极联系原、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协商赔偿数额。边国庆首先核实了原告提交的证据,再联系被告释明损坏他人财物的赔偿范围并询问被告赔偿意向。被告多次表示修车费用过高,边国庆在原告提供证据的基础上与当事人、修车部进行核实,确定了修车费用。最后,在边国庆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各退一步,原告同意被告仅偿还维修费用,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同意当庭过付案件款。至此,案件被圆满化解。 “谢谢边法官,没有你们我没法安心过这个年!”老人在拿到缴费发票后说道。 下一步,临淄区法院凤凰人民法庭将充分利用基层法庭贴近群众的独特优势,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实际行动不断提高辖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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