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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法院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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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推动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4月24日上午,临淄区法院联合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在临淄区太公小学举行“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挂牌仪式。临淄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永军,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张英斌,临淄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鹏,临淄区太公小学副校长李洪涛参加挂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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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的成立,是临淄区法院加强院校联动、助推平安校园建设的有力举措,旨在建立法院与学校常态化沟通联络和信息线索共享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实现此类纠纷未诉先议,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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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临淄区法院将以临淄区太公小学为试点,切实发挥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的作用,不断完善校园安全先议机制,形成可复制、具有临淄特色的工作经验,有力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进平安校园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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