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淄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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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有所得 “薪”有所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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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 ||
“快二十年的账,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忙解决了!”“五一”前夕,高大娘(化名)拿到调解书高兴地对承办法官汪兰说道。原来,就在前几天,临淄区法院审管办(研究室)法官汪兰为这对母子解决了一个大难题,原告高大娘、小曹与被告某村委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最终得到了圆满化解。 据了解,曹大爷为原告高大娘的丈夫、原告小曹的父亲。曹大爷曾为被告某村委会提供劳动,被告拖欠曹大爷工资2万余元,并出具了欠条一份。后曹大爷因病去世,家人整理遗物时发现这张泛黄的欠条,遂多次至被告处催要,但被告一直不支付,原告遂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汪兰认真分析了案情,发现本案证据充分、案情并不复杂,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纠纷时间跨度较长,加之之前因催要工资导致矛盾较深,调解难度较大,如何真正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是摆在法官汪兰面前的一道难题。 调解过程中,被告法定代表人称财务人员换了,以前的账目无法核实,欠条上的字不是其所签,加之曹大爷去世,无法确定是否提供劳务,是否已经支付过工资,所以一直未支付给母子俩。汪兰随即调整了工作思路,让高大娘联系当时与曹大爷一起干活的工友们,核实当时的情况,同时耐心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欠条上工资数额明确,盖了村委会的章,村委会应当履行付款义务。随后,运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分别对原、被告进行讲道理、解心结,引导劝解原、被告要学会换位思考,要多从节约诉讼成本、降低诉累、团结友好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达成和解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 终于,双方当场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原、被告至此握手言和。 临淄区法院将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善用有解思维化解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让案件办理结果兼顾法理人情,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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