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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司法局关于转发临淄区人民法院选聘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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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1日 | ||
临淄区司法局 关于转发临淄区人民法院选聘特邀 调解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的规定,临淄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5名特邀调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熟练计算机操作,打字速度达到80字/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熟悉掌握法律基本知识,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六)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司法实务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三、岗位职责 特邀调解员分别派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和解中心、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和人民法庭,开展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的调解工作。 四、薪金标准 特邀调解员薪金实行底薪加以案定补制,每年交纳人身意外伤害险。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填写《临淄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信息表》(附后),邮件以“姓名+特邀调解员”命名,发送至邮箱lzqrmfyzzc@163.com。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有: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区级医院以上身体健康查体证明。 六、资格审查、考试、考察 1、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选聘人员; 2、组织考试,主要考察选聘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电脑操作能力等。具体事项另行发布公告; 3、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选聘人员并组织考察。考察重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内容。 七、联系方式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533-7181722、0533-7173175
2020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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