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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抓“嫖娼”骗取钱财被判刑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20日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案件,被告人李某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鲁某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依法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发还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被告人李某某、鲁某某多次驾车窜至淄博市临淄区敬仲镇与东营市广饶县交界处,使用假警察证、假警服等作案工具,冒充人民警察对疑似嫖娼人员以拘留或罚款相威胁,骗取他人钱财后平分。其中,2022年8月20日上午,骗取王某某现金5000元;同年9月11日,意欲骗取张某某钱财时被识破,逃跑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李某某、鲁某某各退缴赃款25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鲁某某冒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李某某、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之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某、鲁某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某、鲁某某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鲁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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