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http://zbzdqfy.sdcourt.gov.cn
案号:(2025)鲁0303执恢56号
申请执行人:徐守正,身份证号码:5122221975********。
被执行人:徐保球,身份证号码:3708261968********。 被执行人:山东潍日建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松竹,总经理。
被执行人:孙松竹,身份证号码:3706251959********。 被执行人:赵静,身份证号码:3723211981********。
案外人: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与案件关系:协助执行人。
向案外人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发放案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零陆拾元(小写)1060元 。
发放原因:要求协助执行(2021)鲁1602执恢1号宋健与徐守正、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案,要求协助执行450000元。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三日之内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异议提交联系方式:电话: 0533-2865833
举报电话:0533-2861207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南西五路十四号。
特别提示: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应提交相
关证据材料。
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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