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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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鲁0303执恢56号
  • 作者: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5日

案号:(2025)鲁0303执恢56号

申请执行人徐守正,身份证号码:5122221975********

被执行人:徐保球,身份证号码:3708261968********    被执行人:山东潍日建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松竹,总经理。

    被执行人:孙松竹,身份证号码:3706251959********。    被执行人:赵静,身份证号码:3723211981********

案外人: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与案件关系:协助执行人

    向案外人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发放案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零陆拾元(小写)1060元 。

发放原因:要求协助执行(2021)鲁1602执恢1号宋健与徐守正、山东省城建工程集团公司案,要求协助执行450000元。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三日之内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异议提交联系方式:电话: 0533-2865833

举报电话:0533-2861207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南西五路十四号。

特别提示: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应提交相

关证据材料。

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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