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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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鲁 0303执 2527 号
  • 作者: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6日

  案号:(2025)鲁 0303执 2527 号

  移送执行部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被执行人:于轩浩,公民身份号码:3703031988********。

  案外人:淄博市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303MB2895987M。

  与案件关系:该笔案款系被执行人返还的涉案案款,需退还淄博市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向案外人淄博市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发放案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万叁仟叁佰伍拾捌元柒角玖分(小写:1103358.79)。

  发放原因:根据(2024)鲁0303刑初1162号刑事判决书,需将本案案款1103358.79元返还淄博市张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本院提出异议。

  异议提交联系方式:电话:0533-2861685

  举报电话:0533-2861207

  书面材料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南西五路14号。

  特别提示:主张对有关财产享有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应提交相

  关证据材料。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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