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某诉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买受人在出卖人隐瞒抵押无法履约情况下的 权利救济
【基本案情】 2020 年 10 月 13 日,梁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认购书》 购买涉案房屋,但某房地产公司隐瞒涉案房屋曾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办理最高额抵押权登记,梁某按约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支付完毕 1700 万元购房款。2019 年 12 月 20 日,涉案 房屋被法院查封并最终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以 2034.8 万元 元的价格被拍卖。某房地产公司告知梁某拍卖事项并提出可 以换房,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但后续某房地产公司还是难 以履约,故梁某诉诸法院要求解除《认购书》、返还购房款、 支付利息及赔偿金。
【生效裁判】 生效判决认为,鉴于涉案《认购书》已实际无法履行, 梁某起诉请求解除涉案《认购书》,法院予以准许。某房地 产公司在签约时未明确告知梁某涉案房屋的抵押和查封情 况,使梁某出于信任签订了涉案《认购书》,其在梁某要求 解约时又提出换房,但当时实际上难以解决换房问题,其行 为存在欺诈,应承担合同解除的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法院酌定某房地产公司赔偿梁某 400 万元。故判决:解除梁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认购书》;某房地产公司返还梁某购房款 1700 万元并支 付利息损失;某房地产公司赔偿梁某 400 万元。
【典型意义】 房屋是家庭的重要资产,在司法实践中,房屋买卖合同 纠纷较为常见的发生原因即是交易一方隐瞒重要的信息导 致合同履行出现障碍,这种不诚信的行为不仅需要法律惩戒, 也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引导。本案中,某房地产 公司和梁某作为房屋买卖双方,享有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 应诚实地告知对方交易信息,并信守承诺履行合同,但某房 地产公司故意隐瞒房屋抵押信息与梁某签订涉案合同,在获 得梁某的购房款后却无法交付房屋造成合同履行不能,其不 诚信的行为既损害了交易相对方的利益,也破坏公平公正的 市场秩序,不利于维护和谐文明的交易环境,应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故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辅助运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说理并作出裁判,让守约方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让违约方得到相应惩罚,亦体现了司法审 判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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