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http://zzzy.sdcourt.gov.cn
快审快结,42天实现“僵尸企业”出清
——枣庄市山河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案情简介】
枣庄市山河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19日,注册资本210万元,主要从事草酸生产、销售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受市场供需的影响,企业在2015年初停产后一直没有恢复生产。经债权人申请,2020年12月4日,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枣庄市山河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管理人接管企业时发现,企业的控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去向不明,工商登记所留存的电话也无法联系,企业的公司印章、财务资料和其他档案材料下落不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管理人调查确认,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支付破产费用。峄城区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申请,于2021年1月14日终结枣庄市山河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程序,从受理到终结共用42天。
【裁判要旨及典型意义】
本案是快审快结、高效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典型案例。
立案后法院指定了破产管理人,经管理人调查确认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支付破产费用,更无法清偿债权人债权,遂根据管理人申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从裁定受理到终结破产程序仅用42天。该企业的顺利破产终结,对于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实现僵尸企业快速出清,全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样板,其典型做法被《中国清算网》、《大众网》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
版权所有: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光明大道1959号
办公室电话: 0632-8681280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新闻办电话: 0632-8681207 审务督察电话: 0632-8681118 邮编:277800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