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院务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的联络工作,督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微机网络等信息化管理和使用;负责外事活动安排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专项物资装备的管理及分配;负责诉讼费的收缴、管理;管理各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监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产和国有资产,拟定本院基础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领导交办和其他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等。
政治部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法官等级和法警警衔评定与晋升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制订并实施法官培训规划;负责干警的工作考核、表彰和评先创优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负责干警的晋职晋级和工资调整;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法官协会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立案庭(挂诉讼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查、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负责上诉案件的审查移送;对不服本院的生效裁判提出的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负责本院的信访工作;负责本院的对外委托司法技术、技术咨询和审核工作;负责司法救助工作;负责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再审发回重审和本院决定再审的各类案件;办理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负责诉前调解、诉前保全、案件速裁等工作;负责诉调对接工作与信访工作;负责与提供诉讼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刑事审判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负责进行刑事法律的普法宣传教育。
民事审判一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判第一审婚姻家庭、人身权利、房地产、劳动争议和医疗交通事故赔偿等纠纷案件; 依法审判第一审人身权、损害赔偿、特殊侵权等纠纷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本院管辖的一审民事纠纷案件;指导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二庭
主要职责: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合同、票据、知识产权、企业申请破产、重整、和解与清算等纠纷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本院管辖的一审合同纠纷案件。
行政审判庭(挂综合审判庭牌子)
主要职责:依法审判第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 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讼案件;提出有关行政审判司法建议,办理其他有关的行政审判工作事宜;审理上级法院指定本院管辖的一审行政纠纷案件。
执行局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负责执行异议案件;负责执行案件和执行信访案件的统计、报表和登记、转办等工作;负责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等。
审判管理办公室(挂研究室牌子) 主要职责: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对诉讼程序和审判流程进行管理和审限监督;对本院案件审判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本院决定再审案件进行备案登记;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负责编写综合信息,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文件、讲话、报告;负责宣传报道和司法统计与分析等。
司法警察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审判法庭的值庭、押解、看管人犯,协助和配合审判法庭和执行局有关执行工作;根据上级法院的安排完成执行相关任务;负责维护院机关和派出法庭的秩序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机关党委。协助院党组抓好党的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党务、群团等工作。
振兴人民法庭 受理、审判一般民事纠纷案件;审判简易商事纠纷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接待、处理本辖区内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通过审判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博平人民法庭 受理、审判一般民事纠纷案件;审判简易商事纠纷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接待、处理本辖区内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通过审判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信发人民法庭 受理、审判一般民事纠纷案件;审判简易商事纠纷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接待、处理本辖区内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通过审判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冯屯人民法庭 受理、审判一般民事纠纷案件;审判简易商事纠纷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接待、处理本辖区内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通过审判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肖庄人民法庭 受理、审判一般民事纠纷案件;审判简易商事纠纷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接待、处理本辖区内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通过审判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